超聲波液位計維護規程 3
超聲波液位計維護規程 3
超聲波液位計維護規程 3
3維護
3.1日常維護
3.1.1巡回檢查 每班至少進行兩次巡回檢查,內容包括:
a.向當班工藝人員了解儀表運行情況;
b.查看儀表指示累積是否正常;
c.查看儀表供電是否正常;
d.查看儀表體是否泄漏損壞和腐蝕;
e.查看儀表保溫伴熱是否正常;
f.發現問題及時處理,并做好巡回檢查記錄。
3.1.2定期維護
a.每班進行一次儀表清潔工作;
c.定期進行導壓管排污;
d.每六個月進行一次精度檢查。
3.2定期校準
3.2.1校準周期 校準周期為12個
3.2.2校準儀器 標準電流表:0.1級 標準信號發生器:0.1級 穩壓電路:24V±1VDC
3.2.3校準接線 。
3.2.4 基本誤差校準 校準不少于五個等分點: 遠離檔體位置,使輸入信號(距離)緩慢的停在各個等分點上,(不得超過等分點值在返回),讀取標準電流表的數值。然后減小輸入信號,用同樣的方法對儀表進行反向校準,若誤差超過允許值,則調整零點和量程直到合格為止。
3.2.5 回程誤差校準 回程誤差與示值基本基本誤差同時進行,即正向反向標準時進行,即正向、反向標準時,同被校分度線上與標準信號示值之差,取其中最大值。如誤差超過允許值時,應重新調整直到合格為止。
3.2.6 校準質量標準 校準后的儀表應達到1.4.1條規定性能指標
3.3故障及處理 常見故障及處理方法見表1 表1 現象 原因 處理方法 臨界燈亮 信號發出后返回太快 檢查探頭及安裝方法 重波燈亮 信號發出后不能返回接受 所測介質有問題或更換新型探頭 測量明顯失真 受干擾或不穩定工作 重新精調零點
相關閱讀